公告
儋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
旺铺对外招租公告
一、招租场地
(一)儋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现公开对外出租位于儋州市那大镇东风路325号临街右侧铺面,面积约97㎡。
(二)招租场地产权属儋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所有。
二、招租场地用途
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承租场地,须在取得国家工商、税务等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。承租方不得经营与我司经营范围冲突的图书、音像、办公、体育用品、电教数码产品等项目。
三、租金、租期和招租方式
(一)招租以17万元/年价格作为招租底价。
(二)租赁期限为8年,租金以第三年起开始逐年递增5%。
(三)免一个月装修期租金。
(四)租赁押金及租金支付等方式面议。
四、竞租方资质要求
(一)竞租方必须具有中国公民身份。
(二)竞租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依法纳税的企业,或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。
(三)竞租方应当具有良好经济实力及社会信誉。
(四)竞租方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负面记录、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。
五、竞租方式
采用暗标竞租方式,现场一次性报价,价高者得。竞租人逾时不到场参加竞租,视为放弃本次竞租活动。
六、招租报名
(一)报名地点: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六街新华书店办公室
报名联系:陈女士,电话:13976786388。
(二)报名时间: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5日,14个工作日。
(三)报名需知:竞租人在报名时,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需缴纳50000元作为保证金,中标后自动转为押金,至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(如中标后退标者,取消中标资格,并罚没保证金),不中标者当场无息退还保证金,如报名竞租前不缴纳保证金者,不得参加本次竞租活动。
七、其他事项说明
(一)如因政府建设征收、拆迁、单位扩改建及不可抗力等因素,招租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,招租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,并给予承租方一个月搬迁时间,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概不予以补偿。
(二)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铺面转租、分租、转让、转借或调换使用。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、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、生活。若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,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,因违反上述约定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,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,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以及损失赔偿责任。
儋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9日